2024年12月29日,韩国全罗南道的务安机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航空事故。 一架客机在着陆时发生了碰撞并起火,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根据官方通报,事故发生在济州航空7C2216航班上,该航班从泰国曼谷起飞,目的地是韩国务安机场。 事故后确认机上有17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遇难,仅有2人幸存。 其中一名遇难者是一位50岁左右的母亲,她患有胃癌超过一年,在病情有所好转后决定进行一次旅行,不幸在这次事故中丧生。 她的孩子在接到消息后赶到机场,面对的是母亲已不在的事实。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为什么这样的悲剧总是发生在最不应该的时候?这位妈妈好不容易病情好转,想通过旅行放松心情,却遭遇了如此惨剧。航空公司难道就没有做好安全检查吗?” 也有网友认为,“这简直是对生命的不尊重!飞机失事的原因是什么?是人为疏忽还是机械故障?不管怎样,相关责任方必须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那么,患癌症是否影响赔偿金额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患癌症本身并不直接影响航空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及各国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航空公司对乘客伤亡的赔偿主要基于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害,包括死亡、身体伤害等,而不考虑受害者的预先健康状况。 因此,即便受害者患有癌症,其家属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如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癌症显著影响了预期寿命或生存期,并且这一因素与事故导致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可能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内的民事诉讼中被考虑作为调整赔偿金额的因素之一。 但这种情况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医学证据来判定。